2)第九十一章 这钱也不多_竹马青梅长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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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文兰一听,火气更大,“二十转眼倒变成二十六了。就算是二十六,你怎么敢开口给我提?我养你两年,你不该给我钱吗?”

  陈文竹心中想着:养我的两年,除去学习的费用,我每月就靠着五十文活着。何况每次要钱的时候是那么的卑微。如今你倒好,六贯钱连提都不许我提。

  幼年时养成的习惯根深蒂固般,心里的话陈文竹却说不出来。

  陈文兰继续发着脾气,“你哪来的脸对我说,六贯你不要了?你吃我的住我的,我那时才能挣几个钱,还要养着你。你现在给我算钱,好啊,一年一百贯,两年两百贯你还我呀。”

  陈文竹听得想狂笑,自己和高子青干了五年工,省吃俭用还没能存下两百贯,陈文兰狮子大开口张嘴就来。在她家的两年,自己活得像野草一般,倒欠了她两百贯。按她想的就是把自己卖了,也值不了两百贯吧。

  “我十六岁就从家里出来,十七岁开始养你。我是欠你的还是该你的?你睁眼看看,这天底下有几个姐姐刚成亲就开始养妹妹的。也就是我心善,看不得你们受苦。如今你能耐了,跑来给我算钱,你要不要脸啊。”

  陈文竹似乎又回到了过去,低头站着,等着陈文兰说累了,就会停下来。她很想问问陈文兰:你知道我那时天天吃不饱吗?我被你赶出家门的两年,如果死在了外面,你今天找谁要钱去?

  直到王成义回来,陈文兰才停下了斥责。

  陈文竹告诉自己,就这样吧,反正她马上就离开成都了,此后不知道几年才能见一次,就这样吧。

  陈文竹躺在床上还是忍不住流下眼泪:娘,你教我做人要懂得知恩图报。如果我现在倾其所有也能给她两百贯,可是我心里不愿意啊!如了她的意,我受的那么多委屈怎么算?我吃的苦在她心里就一点都不存在吗?

  我感激她把我带来成都,感激她让我去学织布,若没有这些,我也不会遇到高子青有了自己的家。可是还她的情是我个人的事情,我不能拉上高子青替我分担这份债。

  陈文竹下了决心,应该还她的情,但必须是在公平的尺度里,决不能由她说了算。

  次日晚上,陈文竹说是织坊要开工,明日要回去了。陈文兰没有挽留,只是淡淡地说,“我还有一件事要和你说。”

  陈文竹没有言语,静静站住不动。

  “我和刘成义和离的时候说过,‘我是刘珺的母亲,我的儿子我会养。’每月我都会给刘珺带钱,只是年后我们一走,这钱就不方便给了。你从三月份开始,每月拿一百文去给李嫂,她会帮我交给刘成义。如今刘珺八岁,说好的一直给到他行冠礼(男子满二十)。这钱也不多,你别忘了。”

  陈文竹对她命令式的,那我以后每月给她儿子一百文,多给几年也无所谓,反正她认为现在的钱没有过去值钱,这样算起来也就两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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