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章 上门言是非_竹马青梅长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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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母亲安排一家子的穿衣吃食。十岁时便能将家中里里外外安排得井井有条。丁父见长女能干,遂将店铺交与长女管理,自己安心出外行商。三四年后丁家竟成为泸州城经营瓷器的第一家。

  泸州城李县丞的夫人看中丁氏漂亮贤惠、聪明干练,不顾丁氏是商人之女上门为长子求亲。时下讲究士农工商,商人富裕但地位低下。

  一时间泸州城中人无不羡慕这丁氏攀得一门好亲。两家约定待丁氏及笄(女子满15周岁)后迎娶。不料丁氏母亲因自身绣艺出众,故觉女儿绣工平平,怕高嫁去了婆家被人轻看,自此后白日里督促女儿苦练针法,只求她绣出的嫁衣能得人赞许;夜间则瞒着众人帮女儿赶绣被面、枕巾等物。想丁氏母亲本就体弱,这般熬得一月,待丁氏发现母亲身体异常时,已是油尽灯干,不久便撒手人寰了。

  丁氏为母守孝三年,本拟孝满后成亲。谁知天不作美,距婚期尚有一月时,逢戎州僰人作乱闹得甚大,连地方官员中都有人被杀。

  泸州知县奉旨带军前往增援平叛,留李县丞筹措粮草军需。李县丞调齐粮食后随即出发,行得两日进入山道,路狭窄且多坑洼,运粮车辆无法行进。想要雇周围乡邻前来挑粮,四处查探得知战乱初起时此地乡人便大举搬迁,余下多为老弱病残者。

  李县丞只得令人回泸州城附近雇人前来,又留一部分看守军粮,随后亲自领众人担起粮草先送一部分到军营。等到军粮全部送到时比规定之日晚了两日。知县与李县丞平时就多有不和,此时拿住李县丞耽误军粮交付定了个“延误军情”之罪,将李县丞一家下了大牢。

  两月后僰人求和,泸州县令携平叛胜利之威将李县丞一家判了抄家流放。李县丞知大势已去,不忍拖累丁家之女,写书言明双方亲事就此作罢。

  丁氏自小随父亲学得如男子般重诺守信,执意要按约定成婚。丁父不忍见女儿去那蛮荒地受苦,言及李县丞在牢中时已多方打点,也算仁至义尽,如今老父年迈,弟弟尚不能顶立门户。丁氏不忍就此弃家人于不顾,于是求得父亲同意将自己的嫁妆换成银两悄悄送与李县丞一家,只愿他们此去遇到难事能以钱消灾保得平安。

  嫁妆本是女子在婆家安身立命之本,便是那吃不饱饭的人家嫁女都得想法挖出几个钱来权作嫁妆,何况是他们这样的商户。丁父不欲与女儿争论,只想此时暂依了她,待日后长女出嫁时自己再重新补上一份嫁妆给她就是。父女二人在屋中商谈,不意丁家二妹在门外听得分明。丁父这般没将心中所想说出来,日后却使得长女婚事因这嫁妆又平添了许多波澜。

  丁氏退亲后,泸州城人皆知此事根源,只怪天意弄人罢了,怨不得女家。李县丞流放之事渐渐从众人闲谈中消失时,便陆续有门当户对的人家上门求娶丁氏,丁父还在犹豫不决时,泸州城中却突然传出丁家长女早已将嫁妆送与那李公子一家,再要嫁人便只能净身进门。一时间,那几户人家纷纷托媒人上门婉言推脱,丁父顿脚直骂对方小人之心,却也苦于不好挨家去辩说。待要大张旗鼓为长女再备嫁妆,丁氏只是不愿,丁二妹也在老父面前哭诉,“娘生前说过,将来嫁妆自己与姐姐一人一份,余下全留给弟弟。爹爹心中只知有长女,难道就能不顾二女与小弟,将家产都给了姐姐不成?”丁父无奈。

  又拖得两年,丁氏年龄也大了,亲事越发艰难,连带着二妹定亲后迟迟不能成婚,亲家之间言说时多有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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