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百二十章 发现新生意_竹马青梅长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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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守川出了门,伯娘从灶房抹着眼泪出来,对陈文竹诉着委屈,“我嫁给你爹后,每天给他做饭洗衣,一文钱多的都没有给过我,还怕我买菜算计他的钱。我当初不嫁人,出去做老妈子伺候人,一个月也能赚得百八十文的。”

  陈文竹看着伯娘,自己实在是无能为力。父亲蛮横了一辈子,何时听过别人一句劝,母亲养活着他照样受尽委屈,何况伯娘还需要依附着父亲生活。

  回到屋里,高子青劝她:“他是你爹,说重了不合适,说轻了他又不会听。管不了就别管了吧,何苦自己找委屈来受。”

  “我也是为了他好。”

  “他不领情你也没办法,咱们尽到子女的心就行了,他的生活还是他自己过。”

  “过两天咱们走吧,娘不在了,家早就不像个家了。”

  “走还是留都随你,别委屈了。你还有我,咱们俩的日子好好过就行。”

  次日陈文竹说不能在家多留,需要回成都。陈守川想了想说:“再等两天吧,我把手上的活交一下,咱们一起去泸州,顺便到你二哥家坐坐,你回来还没去过他家。你舅舅家就不用去了,如今他家正闹腾着,你去了也没心招待你。”

  “咦,他家闹腾什么?”陈文竹奇怪道。上一次自己是独自回来,就没有专程到舅舅家拜访。

  陈守川想起丁三郎家的情景也不禁摇头。

  前些年丁三郎混得是风生水起,他接管家中瓷器铺后便不断扩张,将相邻的铺子陆续买下,隐隐已成泸州首富,一条五百米的来盛街,半边全是他的产业。

  五年前陈文竹回来时,丁三郎已经歇了瓷器买卖,只将铺子租给别人经营。他自己与人合伙拿钱打通关节,取得了叉路口煤矿开采权。

  去年,丁三郎将合伙人家中年仅十五岁的女儿肚子搞大了,按说给点钱抬进门就是,合伙人却拿出婚书说女儿已经成亲。只因家中妻子病弱,怕守孝耽误女儿,又不舍得早早别离。女儿夫家离得甚远,两家商定下两全之计:先领了婚书并在男方办过酒席,只待年龄大些送到夫家即成。

  女子夫家知道此事后定要报官,宋朝律法“奸从夫捕”,即:妻子与人通奸,是否告官以丈夫的意见为准。立法规定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像丁三郎这样的,折杖后的刑罚是脊杖十五。

  在脊背打十五板子,极易将人打残,丁三郎如何受得住?遂找人周旋,将叉路口煤矿的股份全部转给了女子夫家,方才平息此事。

  陈文竹摇头,“舅舅这是中了别人的局啊。”

  “谁说不是呢,当初你舅舅成亲时许诺有子决不纳妾。这些年他在外风流,都是用钱了事,你舅娘也就睁只眼闭只眼过了。如今这事,泸州人尽皆知,你舅娘一家闹着定要你舅舅将家产分到你两个表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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