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二章、游散_勒胡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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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我熟,保证不会出错,但——“小人不会经营,只怕误了使君之事。”裴该说你先办好前面的事情再说,我找找看有没有人能够拉来帮你经营粮铺的。

  裴该现在是有钱也未必能够买到粮食,但想必这家县城里的百年老店,应该购粮的门路不少,所以才要悄无声息地鸠占鹊巢,以作为自己筹措粮秣的一个新的来源。而至于交给谁来管粮铺,倒真是苍天保佑,很快便有人主动送上门来。

  秋后不久,裴氏就派人送了两万斛粮食到淮阴来——一半是裴该丹湖产业的营收,另一半则是东海王家的私人资助——而且送粮的不是旁人,正是丹湖庄头路德路陆修。

  这路德也是个有野心的家伙,本以为傍上了东海王家,可以先上下其手,大发一笔横财,再借着王府的势力,说不定还能捞个官儿做——我也是读过书的人啊,不该一辈子当平头老百姓哪。可谁成想先是王府的产业归了裴家,接着裴家家主还离开江东,渡江北上了……路德经过反复思忖,最终把牙关一咬,我去跟随“主公”,撞撞大运看吧!人若想出头,就必须得冒险,无风无浪而想成功者,除非上天眷顾,星宿下凡!我估摸着自己没有这样的命……

  于是借着押粮过来的机会,表示愿意跟随裴该,鞍前马后的伺候。裴该就问他:“可懂经营、生发?”路德一拍胸脯:“小人父亲也曾做过生意,进出货物、算账等事,都是拿手的。”裴该说好,我反正也没人可用了,不妨就试着相信你——你去帮忙高乐管粮店吧。路德微微皱眉:“若是主公的产业,小人自当竭诚经营,但这粮肆……”

  裴该笑道:“虽还在他人名下,迟早都是我的,汝又有何可虑?”借鸡下蛋不可能长久,隔个一两年,肯定要找个机会,把粮店名正言顺地归为刺史本人的产业啊——“若经营得好了,我保汝一个官做。”他空白支票也不知道开过多少张了,都不用过脑子,熟极而流,张嘴就来。

  路德大喜,赶紧稽首:“全仰主公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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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该身为刺史,很多私底下的事情他不方便出面,但这并不等于他平常不怎么露面;恰恰相反,自从出巡归来以后,裴刺史就三天两头地上街去游逛。

  当然啦,大街上就不方便戴帽披衣光脚丫子摇蒲扇了,裴该倒是正经穿戴起了全套的公服,三梁进贤巍巍如山,青緺绶带灿灿若河,但手中仍把着三尺青竹,也不骑马,命仆役肩舆而行——当然是最近新买的奴婢,不是裴寂、裴度,那二位另有重任在身。

  堂堂刺史大人,仿佛整天呆在衙门里气闷似的,没事儿就满县城里乱转,很快县民们也都习惯了,远远望见旗伞飘扬,就赶紧避道而行。裴刺史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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