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百三十八章 浩哥,不要赶我走_1988:今夜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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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怕陈浩不要她,所以拼尽全力的工作,给陈浩打工,哪怕一分钱不要也觉得开心,杨菲解释之后她有一些安心了,可还是想要从陈浩这听到肯定的回答。

  杨菲在一旁看着,心中感叹,又一个漂亮的女生被陈浩拿捏死了。

  “是的,早先跟你签合同的时候,我就告诉过你,不用来上班,我对你自有安排。”陈浩也不再吓唬她,点点头,“我成立了一家娱乐公司,占70%的股份,这位是陆应新,他是公司的第2大股东,公司的日常事务由他负责,我掌管大局,而你将是公司签下的第1个艺人,往后每个月的基本工资有1000块钱。”

  “另外,你如果参与影视剧演出或者其他的活动,产生的收益会有分成,具体的你可以看一看合同,如果没有问题签字就行,有问题的话再修改修改。”

  陈浩拿出一份合同给钟晚秋。

  刚才三个人拟定公司合作合同时,同时也就公司名下艺人的合同进行了商讨,弄了份合同模板。

  钟晚秋的这份,陈浩改过,所有的条款都非常宽松。

  这也是陈浩对她的特殊关照。

  钟晚秋拿过合同后什么都没问,什么也没看,直接在上面签了字,按了手印。

  “这合同你看都不看,就把字给签了,就不怕我把你给卖了吗?”陈浩问道。

  “你要把我卖了,我甘愿。”钟晚秋很认真的回答。

  她非常相信陈浩,眼中的感情傻子都能够瞧得出来,陈浩真要卖她,她肯定还帮着数钱。

  这让一边的陆应新佩服不已,陈总不愧是陈总,太牛了。

  “所以说你笨,不管跟谁签合同,内容一定要仔细看。”陈浩道,“不过这份合同的确没有什么问题,我一定会让你成为明星,走到哪里都光芒四射。”

  “好,你说让我成为明星,我就一定会努力,成为一个明星。”钟晚秋点头。

  她其实对明星没有什么概念,家里穷,很少关注娱乐方面的事,一天到晚想的只有吃喝,赚钱,遇到陈浩后条件才稍微好了一些,有了盼头。

  她对成为明星没有多大的强烈欲念,但既然陈浩说让她成为明星,那她就成为明星好了,她想要做一个有用的人,一个对陈浩有用的人。

  “陈总,那我就先下去了,公司刚成立,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准备。”陆应新对陈浩说道。

  成立了娱乐公司,广告业务并入娱乐公司,原先的场地太小,得另外找地方,不止如此,还有其它的东西也都需要准备。

  钟晚秋有了些名声,可还不够,公司也不可能只有一个艺人,还得招人!

  “行,去吧,尽快将人手招齐,我会尽快写一个剧本出来。”陈浩道。

  啊?

  陆应新错愕看着陈浩,“陈总,你还会写剧本?”

  他很意外。

  写剧本不比写小说,剧本面向视频观众,需要一定的行业功底,这个陈浩也懂?

  食品,超市,火锅店,酒店,这些都是餐饮,食品服务行业,陈浩懂也就罢了,这会连剧本都懂?

  跨界也太严重了。

  杨菲也一脸懵的看着陈浩,“你还有这个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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