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章 有冤报冤,有仇报仇_明朝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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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实是一个复杂的逻辑陷阱,直到两年后,另一个聪明人李贤才最终为朱祁镇揭开了其中的奥妙。

  不久之后,牢中的王文和于谦都知道了自己的罪名——迎立外藩。这是极为严重的罪行,不但要杀头,还要灭族。王文一听就急了,他跳了起来,准备为自己申辩。

  王文很有自信,他有充足的辩解理由,因为所谓迎立藩王,必须先使用金牌召藩王入京,而他和于谦都没有动过金牌,所以在他看来,这个罪名是很容易驳倒的。

  可是于谦却丝毫不动,只是笑着对王文说道:“这是石亨他们指使的,申辩有什么用!”

  事情确实如于谦所料的那样,此案主审官最终查无实据,没有办法,只好向徐有贞请示如何办理这个难题。

  徐有贞到底是政治老流氓,他不假思索地说出了一句话,解决了这个问题,估计他自己也没有想到,这句话会成为千古名句,为后人唾弃不已。

  他的这句话是:“虽无显迹,意有之。”

  官员们浓缩了他的意思,将其提炼为更传神的两个字——“意欲”,并最后以此定罪。

  在中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程度足以与此句匹敌的只有那句“莫须有”。

  “莫须有”杀掉了岳飞,“意欲”杀掉了于谦。

  好一幕精彩的丑剧!

  而徐有贞也凭借此句入选史上最无耻之辈排行榜,堪与秦桧并称,遗臭万年。

  【一个伟大的人】

  正月二十三日,于谦被押往崇文门外,就在这座他曾拼死保卫的城池前,得到了他最后的结局——斩决。

  史载:天下冤之。

  于谦被杀之后,按例应该抄家,可当抄家的官员到于谦家里时,才发现这是一项十分容易完成的工作,因为于谦家里什么也没有,除了生活必需品外,根本就没有多余的钱(家无余财)。

  抄家的官员万没料到,一个从一品的大官家里竟然如此穷困,他们不甘心,到处翻箱倒柜,希望能够找出于谦贪污的证据。

  不久之后,他们终于发现于谦家中有一间房子门锁森严,无人进出,大为兴奋,认定这是藏匿财宝的地方,便打开了门。

  房子里没有金银财宝,只陈设着两样东西——蟒袍和宝剑。这是朱祁钰为表彰于谦的功绩,特意赏赐给他的,于谦奉命收下,却把它们锁了起来,从未拿去示人以显荣耀。

  抄家的人最终收敛了自己一贯嚣张的态度,安静地离开了于谦的家,因为他们眼见的一切都明白无疑地告诉了他们:这个被他们抄家的对象,是一个人品高尚的人,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朱祁镇事后不久也十分后悔,特别是在徐有贞阴谋败露后,他曾反复责问另两个当事人石亨和曹吉祥,为何要编造谎言诬陷于谦,石亨没有办法,只好把责任推给徐有贞,回答道:“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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