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53章 投行不是小白兔_重生电子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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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他们和上市公司应该是一条心的,但实际情况却远没有这么简单。上市公司自然希望IPO时股票定价越高越好,这直接关系到公司实际融资的多寡。但投行只是一个承销商,它从上市公司手里取得股票后,最终是要卖个其他人的。

  对投资者来说股价越高,意味着风险越大。如果发行价突破了投资者的心理承受底线,投行从上市公司获得股票后很可能积压在手里卖不出去。这种情况下,投行就只能自己承受损失,进行折价发行。当然,像后世某国那样,“打新”成为必赚不赔的抽签游戏,这在全世界各国证券市场中也是仅有的奇葩。

  从这个角度来说,投行和上市公司又是天然对立的,双方在股票的发行定价上会进行激烈的博弈。另一个时空中,九十年代末美国互联网泡沫最疯狂时,无数只会烧钱却没有任何盈利支撑的互联网公司,在华尔街的运作下纷纷上市圈钱。

  当时整个互联网产业已经陷入疯狂,只要能拥有足够的网络点击浏览流量,就代表着灿烂的未来。但这些空有流量的公司毕竟还没实现盈利,所以投资者为了降低自己的风险,不愿接受过高的发行价。

  那个时候许多投行就联合自己旗下的那些投资客户,疯狂的压榨各个互联网公司的IPO发行价,趁着整个市场对网联网概念的追捧,赚的盆满钵满。这种情况下,互联网公司们虽然也是华尔街投行们的客户,却还是被出卖了。

  当然,这一qiē都源于利益,投行承销IPO的费率一般在5到10之间,一般来说融资规模大、受追捧程dù高的明星股上市时,能从投行手中取得最优惠的费率。而那些风险较大的公司,承销费率甚至可能达到15。

  在互联网泡沫中,投行们之所以把自己的客户――许多互联网公司给卖了,是因为他们从其他途径取得的利润,远超过股票承销费上的损失。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不是直接销售给市场,而是以约定的发行价把股票卖给投行,然后投行再以平价分销给自己手中的投资客户,这些投资客户再在上市当日抛售给市场。

  所以如果投资客们能与投行合作,先压低发行价再趁着市场热捧网络概念时高价抛出,就能在其中赚得巨额的差价。而投行通guò与这些投资客户进行私下利润分成,获得的收益远超过发行费用。

  当然,投行不会直接向这些投资客户索要利润返点,而是通guò一些更隐秘的方式。比如投资客户必须把赚取的一部分利润,投入到投行指定的某个投资基金中。而这个基金往往会收取巨额的管理费,投行就用这种方式神不知鬼不觉的把自己的那部分利润抓到了手中,别人还找不出任何把柄。

  当然,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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