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百五十五章 赛里斯之法_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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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后,法判之事因商庭裁判大兴而有转变。商庭是怎么运作的呢?商庭只是个裁判机构,控辩双方所争的利益跟商庭无关。商庭为确保公平,就得容双方相互质证,相互责难。为了降低审案成本,商庭甚至不涉代言和取证环节,因此才有讼师这一行的兴起。

  随着商庭办案风气的流行,国中民刑两案也稍稍向民人倾斜,法司可以让民人看证据卷宗,甚至还可以质疑,但必须就在公堂之上,而且时间也很短,这几乎也就是一种亲民的形式。对不懂刑律之人来说,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里,由卷宗上看出什么纰漏,自然也难质疑法司的审裁。

  杭世骏这话说得明白,如果不能在一个时辰里挑出什么错,那对不起,以后你就不能再推翻这些证据,哪怕这些证据是假的。

  李香玉叫道:“这不公平!”

  宋子杰笑道:“审案之法即是如此,真是不公平,可以上书法司和皇上求变法,可法不前溯,便是变了这法,也变不了此案。”

  李香玉哼了一声,这时候她的姐妹们却纷纷有了收获。

  “按察署书房的凭文,用的是圣道十一年的签押,而这凭文又是圣道十年发出去的,这是假的!”

  “家仆的供述前后矛盾,既是联络过江宁府,为什么又说唆使地痞游手行凶时,怕江宁府知道此事,而多给游手银两封口?”

  “江南银行不给存银根单,就证明不了是谁在调度银两!官老爷会派衙门里的属下去办这事吗?就不会胁迫中人去办?”

  不过两三刻,群钗就挑出了若干毛病,让宋子杰额头出汗,堂首杭世骏眉头也皱了起来,时间太忙,这些证据多半是补的,但并不是假造。可就因为这一补,显出了漏洞,真实姓就大打折扣。

  “假造凭文,伪作证供,小女子要投告你们法司枉法!”

  李香玉逮着了机会,振臂高呼。

  “这是另案,待此案完毕,你要怎么告随你……”

  宋子杰在一帮法司官员的冷厉目光下,强自振作,荡开了李香玉这一击。再看看群钗身后,有十来个人在帮着审查卷宗,不由心头剧震。那些人,该是贤妃娘娘调来帮李香玉的书吏吧,有贤妃娘娘的藏书楼,有精于公文刑律的老手,法司仓促补全的证据,还真是处处漏洞。

  至于李香玉有关枉法的指控,宋子杰根本就不在意,就算另起一案,推给法司书吏“工作疏忽”就好,没什么大不了的。

  枉法这事,在华夏从来都不是大罪,原本法就得随时由上意君意而枉。只有当法为真正的国法,公法后,枉法才是重罪。比如伪证,在法无读力的社会,这不是什么大罪。而在公法社会,伪证就是大罪。

  华夏之法,本质还是形式之法,核心是对上不对下的。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法就不可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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