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十六章 未竟之志我来竟(求订阅月票)_回档少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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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晓雅已不再诉说那些悲痛的过往。

  张云起从纸箱里拿了老师多年以来呕心沥血写的材料,静静翻阅了起来。

  他翻到的第一个材料,很新,应该刚写完不久,是关于市一中五龙潭新校区工程建设的问题,这个工程当初给了市里一家叫汇荣的公司。五龙潭新校区的《投资建设合同》,是王道忠和汇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的。

  他的老师王明榛没有王道忠收汇荣公司钱的任何证据,或者其它佐证,但是他在材料里无比详细的给五龙潭新校区工程建设算了一笔经济账。

  这显然是老师这些年来耗费大量心血做过缜密调查的。

  至于里面的内容,相当触目惊心。

  首先是五龙潭新校区学生公寓、食堂和超市的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王道忠和汇荣公司约定的合作形式为:“江川市一中提供项目建设用地,汇荣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对项目进行投资和建设,并在工程竣工后,收取17个年度的学生住宿费、食堂及超市经营的相应收益。”

  第一个是学生住宿费收益。

  汇荣公司明确要求,市一中每人每学期住宿费标准为80元,人数3000人,一共收取三年,后14年里,则依据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人数为4000人。每期不能少于3000名学生入住,后14年里,每年不能少于4000名学生入住。江川市一中将入住学生的当期住宿费收齐,并在每期开学后五天之内,向汇荣公司交付当期收益。

  如果住宿标准和公寓入住率发生变化,按照“损失部分学校补足、盈利部分学校与汇华公司分享”的原则处理。但是,这个原则明显是市一中吃了大亏的。

  如果宿舍住宿标准达不到每人每学期80元,人数达不到3000名或4000名,江川市一中要全额补足赔偿给汇荣公司。

  如果标准超过每人每学期80元,人数超过上述数额,盈余的部分,江川市一中与汇荣公司按8:2分成,汇荣公司占8成!江川一中却只占2成。

  这些年里,江川市一中大肆扩招建校费的学生。这就是核心原因。

  即便这些缴纳建校费进市一中的学生成绩不行,纯纯的拖油瓶,完全提升不了学校的升学率,但是至少还有填人头的作用。

  比如王小凯,他就是交了高昂建校费,来市一中给王道忠的这个合同填人头的,回头临了高三毕业,先不说能不能考上大学,高中毕业证都还没拿到,就被王道忠一脚踹出了这所学校。

  第二部分的收益,来自食堂和小卖部。

  市一中和汇荣公司签订合约,新老校区的食堂和小卖部均由汇荣公司经营,年限17年!这也就是学校食堂为什么越搞越差,进而引发家长极度不满吵到媒体那里去的原因。

  然而,学校对此也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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