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9章_南京大屠杀(中译本) 张纯如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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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座城市24.5万人中的10万人。但日本人并没有投降,美国在8月9日向日本的城市长崎投下第二颗原子弹,一颗钚弹。之后,不到一个星期,8月14日日本作出了投降的最后决定。

  日本人在这个前中国都城一直逗留到日本投降那天才匆匆撤离。据目击者说,看到日本人喝得酩酊大醉或在街上哭泣。有人听到传闻说,当地居民强迫没有武装的日本人跪在路边并殴打他们。然而报复日本驻军的行为并不多见,因为在这个混乱的时候,很多中国人躲在家里,由于害怕万一日本战败的消息不是真的而不敢庆祝。撤离是迅速的,没有大规模的对日本士兵的迫害和关押。一个南京居民回忆说,日本投降以后她在家里待了好几个星期,而当她出来的时候,日本人已经走了。

  第八章审判日

  在第二次大战就要结束之前,同盟国就已组织了军事法庭要把日本战犯送交审判。由于充分预计到日本的战败,美国和中国国民政府为审判作初步的准备。1944年3月,联合国家建立了战争罪行调查委员会,并在重庆--南京沧陷后,中国的战时都城,为调查远东和太平洋战争罪行附设了一个委员会。日本投降之后,法庭的计划开始认真地进行。在日本的盟军最高司令部和中国国民政府密切合作,收集日军在华暴行的证据。由于在南京暴行期间犯下的罪行,日本的权威人物不仅在南京,而且在东京接受审判。

  南京战争罪行审判

  南京的暴行是这座城市心灵上的一道深重痛苦的创伤,一道隐藏多年的受了压抑的恐惧和仇恨的创伤。自1946年8月开始,在这座城市审判乙级和丙级战犯时,这道创伤破裂,进发出在战争时期聚集起来的全部毒物。

  虽然只有少数几个日本战犯在南京审判,但给了当地中国百姓一个倾诉苦痛、宣泄仇恨的机会。审判持续到1947年2月,在审判期间,1,000多人证明了约460起谋杀、强奸、纵火、抢劫案件。中国政府在南京街头贴出布告,敦促目击者带着证据站出来作证;同时,12个区公所向全市收集人民的陈述。他们一个接一个出现在法庭,聆听中国法官对他们的警告:如果作伪证要判5年监禁,然后发誓句句真言,在书面陈述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或画押。证人不仅有幸存的中国人,还有一些安全区的领导人,如迈纳·瑟尔·贝茨和刘易斯·斯迈思。

  审判期间,痛苦地隐藏多年的证据展示出来。最著名的展品之一是一小本相册,有16张日本人自己拍摄的关于种种暴行的照片。大屠杀期间,这些底片由日本人送去冲印店,那儿的雇员偷偷多印了一套相片,放进相册,藏在浴室墙内,后来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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