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六章 吸血_吞雷天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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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几句勉励话语,就让沈从自行退下。

  从盖骆邦那离开,沈从回到自己院落之中。那扇被轰碎大门早已修复,样式跟以往却是相同。沈从看了一番,就走了进去,到那专门修炼的房间之中,盘膝而坐。

  简单的查看了身体伤势,都为皮肉伤,不碍大事。只有手臂上的孔洞有些麻烦,但也只是麻烦。变异成为僵尸,沈从的身体本就与普通人大为不同,这种伤势换在一般人身上要处理良久,在沈从身上也只算是皮肉之伤,甚至不影响自身的战力。

  将龙雀刀拿下放于膝盖上,刀身之上有些缺口,是战斗之时发生。不过沈从此刻拿刀并非为这事,而是刀内此刻所藏血液精华,正是从那聂肖身上吸取而来。这些血液并没让龙雀刀全然吸收,而是保留下来。

  龙雀刀微震,一抹红色自那刀身之上渗透而出。初始速度还有些慢,到那后来却是越来越快,直至在半空之中凝聚出一团血红色液体。并无任何血腥之味,反而有着淡淡清香。这乃血液精华,已然排除血液中残渣,以那聂肖三阶通力修为,自身血液自然包含灵力。

  看着血团,沈从犹疑了一番,还是下定决心。一双獠牙缓缓从沈从嘴中伸出,而随着獠牙显现,双眸变得猩红,沈从气息却是大变,整个人的修为竟直接冲破二阶,达到三阶通力层次。如今这般模样,才是沈从最强状态。可惜气息太过古怪,即便有电脑壁纸换肤存在,依然遮掩不住这邪魅气息。

  对着血团微微一吸,那血液化作细流,自动进入沈从獠牙之中。一种奇异感觉充斥在心头,全身好似飘然,难以体会的享受。前世那毒品与这相比,可视为粪土。不自觉间,大团血液竟已消失大半,而沈从的吸收也到了极限。

  犹有余味的舔了嘴唇,这种感觉让人上瘾,而第一次这般吸收,更让沈从有些迷恋。吸收进獠牙的血液在心脏位置被吸收,僵尸体魄更是强上一分。而血液之中灵气则被丹田吸收,让沈从修为往那三阶通力更进一步。

  “让人上瘾,但实则是入了外道,将来如无必要,还是不宜吸取。”感觉体内变化,沈从暗自思量道。

  吸取血液似乎是僵尸本能,更是让人着迷。但实际对于修为提升以及体魄提升,效果也只比正常修炼快上几分而已。如若没有电脑改变时间功能,为了复仇沈从会选这邪修之路。但如今,明明有更加宽广之路,沈从又怎会舍近求远。

  且吸食血液,容易让心性变化,做事也容易变得极端,这是沈从所不喜的。除非有那六阶以上强者血液给予沈从,或那强大妖兽血液,不然绝对弊大于利。

  身体的欢愉慢慢减弱,龙雀刀一动,将那小团血液重新吸入刀身。刀身本又破碎位置,竟以肉眼可见速度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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